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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申办核准事项的说明(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市政府《关于改革我市企业投资管理体制的通知》发布以来,各外资项目核准单位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作,我市的利用外资质量不断提高。积累了不少经验。
  各外资项目核准单位也提出来希望进一步加强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作指导和培训工作。为此,我委举办了多次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工作座谈会,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交流,对各有关单位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工作,提高核准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外商投资服务,特提出《关于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申办核准事项的说明(试行)》(以下简称《外资项目核准说明》)。
  现将《外资项目核准说明》印发给各有关单位,望参照执行。同时也希望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进一步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不断补充完善《外资项目核准说明》。
  
  特此通知。
  
   附:《关于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申办核准事项的说明(试行)》
  
  
  
              关于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申办核准事项的说明(试行)
                      市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五年八月一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工作,提高核准工作效率,更好的为外商投资服务,特对各区县在审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填写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申请书
  1、项目名称:必须填写XXXXXX公司XXXXXX项目,没有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司可以填写为XXXXXX公司XXXX(对行业概括性描述)项目。
  2、项目实施地址:填写具体项目建设实施的地址,没有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司才可以只填写公司注册地址。
  3、项目申请单位:指项目主要投资中方,独资企业可以由委托人或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代为申请。
  4、联系人:项目申请单位指定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指项目申请单位联系人电话。
  5、主管部门:指主要投资中方的上级部门。民营企业、自然人和外商独资企业填写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
  6、行业类别:根据输入的行业代码自动生成。
  7、行业代码:为可选项。
  8、项目规模:填写本期项目新增产品的名称和产量、能力以及总规模。属于产品出口企业必须填写产品出口比例。没有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司填“无”。
  9、项目主要内容:填写主要投资建设内容(建筑物、生产线的名称、数量)和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
  10、总建筑面积:为本期项目使用已经建成建筑面积与本期新建面积之和,不应填写规划面积。填写单位为“平方米”,不应填写“万平方米”。
  其中新建面积:为规划部门批准的本期新建面积。
  11、占地面积:为本期项目使用目前已占用的土地面积与本期新增用地面积之和,不应填写规划占地面积。填写单位为“平方米”,不应填写“万平方米”。
  其中新增用地:为本期土地管理部门新批准用地面积。
  12、其中占用耕地:为本期项目土地管理部门新批准的占用耕地面积。
  13、预期建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填写。
  14、注册地:为可选项。规范填写要求见附件《注册地编码》,也可以在光盘文件注册地列表中选取。
  15、经营方式(投资方式):为可选项。
  16、本期注入出资额、出资比例:
   (1)当股权变化或减资等情况时,可以是负值。
   (2)当增加本期注入出资额本期总投资没有相应增加时,本期的“境外投资”或“国内银行贷款”或“国内银行外汇贷款”或“其他投资”可以是负值。
  17、出资方式或内容:填写“现金”、“现汇”、“设备”、“土地”、“建筑物”、“无形资产”等。
  18、境外融资:主要指境外银行贷款。
  19、其他投资:主要指股东方的注册资本以外的投资。
  20、总投资:
   (1)新设立外资公司新建项目。本期总投资只填写当期项目的总投资,合计总投资只填写当期项目和以前项目的总投资之和。总投资均不要填写未来规划项目的投资。
   (2)使用企业利润增资扩建,投资应计入本期总投资,并相应增加合计总投资。合计总投资额与项目注册资本金合计注入额的比例在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金比例范围内时可以不增加项目注册资本金。
   (3)使用企业折旧增资扩建,投资应计入本期总投资,但不相应增加合计总投资,在备注栏内相应注明“使用企业折旧XX万美元增资扩建”。
  21、“总投资”、“注册资本金”以及“境外投资”、“国内银行贷款”、“国内银行外汇贷款”、“其他投资”均要求填写“万美元”。
  二、关于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各方基本情况;------包括已设立企业的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所采用的技术标准或规范。项目和产品属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那一款条目。
  (三)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淡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国家和市对节约用地、节能、节水以及资源节约的标准和拟建设项目所能达到的指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摘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核心内容和结论。
  (五)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现行价格水平,拟建项目的价格水平,以及高于现行价格水平时的解决方案。
  (六)项目总投资及用途说明、------应分项说明土地、设备、土建、安装、生产经营铺底流动资金等项费用。总投资应等于各项费用之和。
  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国有资产出资应经评估和授权。项目如需要融资需要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需要进口的设备及金额说明;------需要说明本期项目进口的全部主要设备及金额。进口设备费和国内设备费之和不能大于总投资中设备费。
  (七)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三、关于项目申请人在报送项目申请报告时应附文件
  (一)项目各投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的必须要件。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需要报国家核准的项目);------需要报国家核准的项目必须有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所有项目的必须要件。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指需要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指本期有土建安装内容的项目必须提供含有本期建设内容的《选址意见书》。
  (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出具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按照规定权限应报国家申请核准的项目须省级或国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指需占用农用地或耕地的项目,本期无新增用地的项目必须提供原有的《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六)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应报国家申请核准的项目须省级或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指本期有实质建设内容的项目必须提供含有本期建设内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出具的意见”。
  (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出具的确认文件;------指证明资产或土地所有权和授权处置的文件。
  (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1、已设立企业还需提供现有企业的项目各投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2、以现有资产出资或经营的项目需提供证明资产或土地所有权和授权处置的文件。3、其他文件。
  四、关于项目申请书的申报和核准权限
  1、增资扩建(包括增资技术改造、增资弥补亏损、使用企业利润增资扩建、和使用企业折旧增资扩建)的核准权限以项目当期的投资总额为准。
  2、变更:已经核准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需向项目原核准部门申请变更核准,项目变更的核准程序和期限比照项目核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包括外资全部撤股转为内资项目);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四)总投资超出原核准的总投资20%及以上;
  (五)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3、单项变更经营范围。应事先商市发改委确定拟增加经营范围涉及的行业类别,属于非限制类的项目,由商务委办理会签市发改委。属于限制类的由市发改委核准变更。
  4、项目申请书的申报:项目申请人须向其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及“三区”项目核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申请新设立独资企业的也可以委托代理人申报。
  市属企业向其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及“三区”项目核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的同时须抄报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发改委。
  5、需要上报国家核准的项目和需要办理进口设备免税(用汇额在20万美元及以上)确认书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部门编制。
  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部门名单可以上中国工程咨询网查询。
  6、核准文号必须写全,如“津开发行政许可”、“津保税行政许可”、“津东丽行政许可”等。对计算机打印程序的修改见附件《文号设置》。
  7、对项目核准要件的扫描,除项目申请书要求全部扫描外,包括《项目申请报告》在内的要件原则上只扫描文头的首页和文尾的末页以及盖章页。所有的核准文件由核准单位存档备查。
  8、对于计算机核准系统出现故障又有需要紧急核准的项目的特殊情况下,可以与市发改委外资处联系取得项目核准编码。进行人工应急核准,待故障排除后再补录入计算机核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