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金融产品
(一) 传统人民币信贷产品
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团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票据贴现等。
(二) “民生财富”创新金融产品
1、 销售金融服务:减少应收帐款,改善财务结构,加速货款回笼,扩大商品销售。
(1) 厂商一票通:在特许经销商可用授信额度内,对由经销商签发的、以生产商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承兑;货物保管商根据银行指令分批向经销商发货,票据到期,以销售回笼款偿还票据。其担保方式包括质押回购、差额回购、仓单质押以及信用保证等。
(2) 出口卖方信贷:在国外进口商采取货到付款或延期付款的情况下,对出口商提供融资,以解决其在制造、采购出口商品或提供劳务方面的资金需求,从而达到支持出口的目的。
(3) 融资租赁贷款:以收取租金的权利为质押,对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贷款,以支持其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
(4) 保理:针对企业因赊销而造成的应收帐款问题,提供包括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等综合服务。具体分为国内有追索权保理、国内无追索权保理和国际保理。
(5)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以企业赊销形成的应收帐款作为质押向其发放贷款。
2、 采购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增加融资渠道,加速资金周转,规范债权债务。
(1)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即给予买方企业综合授信额度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卖方可持票申请办理贴现,票据贴现利息由买方企业承担。
(2) 票据包买:特定承兑人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对特定持票人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承诺在授信额度和一定期限内以商定的贴现利率予以保证贴现的业务。
(3) 出口买方信贷:在大型机械装备、成套设备出口贸易或对外承包工程中,中国民生银行作为出口商所在地银行贷款给国外进口商或进口商银行,用于支付国内出口商的货款或工程款。
(4) 票据置换:持票人将其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做质押,开立新的银行承兑汇票。
3、 现金管理服务:拓宽投资渠道,增加资金收益,提高管理效率。
(1) 委托贷款: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中国民生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
(2) 年金管理:为企业年金基金提供托管、顾问咨询等服务,以使企业年金合理保值增值的综合金融服务。
(3) 协定存款:核定客户结算账户的留存额度,超过留存额度部分,按协定利率计息的存款业务。
(4) 集团网:依托全国集中的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通过Internet 和其他专用网络将客户的电脑与银行的主机相连,使客户随时随地享受我行安全、高效、快捷的金融服务。主要功能包括:一眼清、理财宝、结算通、融资通、好帮手等。
4、 信用支持服务:增加筹资渠道,降低筹资成本,提升企业价值,扩大市场影响。
(1) 银团贷款:中国民生银行牵头,组织多家银行参加,按照内部的分工和各自的贷款份额,采用同一贷款协议向某一借款人发放贷款。
(2) 债券发行服务:在企业进行债券融资过程中提供的综合服务,包括债券发行担保、资金归集、债券代销、咨询服务等。
(3) 信托计划支持:根据客户需求为其发行信托计划提供担保、代理发售、资金结算、咨询顾问等方面的支持。
(4) 担保类业务:中国民生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任的业务,包括担保(保函)、备用信用证、跟单信用证、承兑等。
(5) 承诺类业务:中国民生银行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贷款承诺等。
5、 理财金融服务:拓宽投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收益水平,优化财务管理
(1) 保得理财计划:借助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代理债券分销、债券买卖、证回购业务等,帮助企业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保值增值的全套理财方案。
(2) 外汇理财:中国民商银行利用外汇利率市场化优势,凭借丰富的海外市场运作窗口与经验,向企业客户推出的打理外汇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的全套理财方案。
(三) 传统国际业务产品
开立信用证、信用证交单议付、托收、代收、汇款、保函、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提货担保。
(四) 创新国际业务产品
1、 本外币一票通:以开立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将进出口结算业务与企业国内采购或销售业务有机结合的本外币一体化“一站式”服务。
2、 外汇票据买断:
(1) 福费廷业务:民生银行买断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承兑的远期汇票,为出口商提供的无追索权的融资业务。
(2) 进口票据买断业务:中国民生银行应进口商要求开出远期信用证,国外来单经我行承兑后,即期向国外出口商付款的无追索权的融资业务。
3、 进口T/T押汇:在T/T结算方式下,进口商在货物清关后委托中国民生银行办理货到付款时,我行在确认贸易背景真实的情况下,在授信额度内为进口商先行垫付货款对外付汇,待货款回笼后偿还款项的融资业务。
4、 出口T/T押汇:在T/T结算方式下,出口商装运货物后,我行在确认贸易背景真实的情况下,在授信额度内为出口商先行垫付货款,待国外汇款解付后偿还款项的融资业务。
5、 国际保理:我行作为出口保理商,为客户赊销、承兑交单托收项下贸易进行融资;或作为进口保理商,为客户提供担保付款、应收账款催收等进口保理服务。
◆授信对象和条件
授信申请人应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的、符合《贷款通则》规定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授信申请人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具有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按约定还本付息,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具体包括:
1、 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2、 应当按期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 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 资产负债率符合要求。
6、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授信审批程序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评审、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民生银行实行总行授信评审部门、各分行、直属支行行长和授信评审部门相互制约的,总行评审机构、区域评审机构和分行评审机构三级管理的授信独立评审制度,由总行对高风险业务进行全方位的授信控制。
◆授信担保条件
除信用贷款外,我行主要提供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担保方式。
1、 保证:本行贷款的保证人应该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且符合《担保法》的规定和本行对贷款对象的要求。
2、 抵押:抵押贷款的抵押物主要包括抵押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包括在建工程);抵押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3、 质押:质押贷款的质押物主要包括:出质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置的动产;出质人所有或依法有权处置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国债、仓单、提单、本行存单及本行本外币理财产品等;出质人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我行可以接受的其它财产或权利。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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